宜人贷关停,对个人征信逾期记录修复引发的深度探讨

        宜人贷作为中国互金行业赴美上市的第一股也于近日宣布关停,从此属于P2P的时代算是落下了帷幕。
        宜人贷平台创立于宜信互联网部,于2012年3月正式上线运营。2014年9月宜信成立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运营宜人贷平台。全量业务资金存管上线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
        2015年12月18日,宜人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中国首家上市的P2P平台,成为名副其实的“P2P第一股”。
        2020年12月,宜人贷累计交易总额为1307.36亿元,累计交易2057716笔。截至统计时点,借贷余额为173.82亿元;借贷余额笔数378806笔;利息余额20.27亿元。
        随着P2P清零和政策的收紧,宜人贷等网贷平台各种收费不合理和借款人征信逾期问题也都浮出水面。而借款人的征信逾期不只体现在征信报告上,更是对今后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这也使得人们对于个人征信更加重视,征信修复市场也逐渐成为社会热点。
征信修复作为一个极其敏感的行业,在市场开放上,监管亦步亦趋。对个人征信领域道路的探索也在反复试探、修正。立本信用个人征信修复专家通过不断对我国征信业的政策解读,以期探寻出国家征信业发展脉络及征信修复路径,为广大征信不良群体由于征信逾期不良记录而带来的生活不便,提供更多的修复可能性和主动自新机会。
        立本信用个人征信修复专家说,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征信业管理条例》,并于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在第四章“异议和投诉”中提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  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国家对征信异议允许信息主体个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申诉,并在20个自然日内进行处理,立本信用认为,本条例是个人征信修复政策的首创,这为我国征信修复行业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调。“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对征信机构侵害信用主题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进行了投诉受理规范,为个人权利提供更多保障。
        近年来,我国更加注重信用激励和信用修复,从而促进惩戒、教育、修复之间的平衡,积极引导全社会真正树立知信、守信、用信的观念。全国各地相继出台规定,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通过各种方式自我纠错、主动自新、修复信用。从国家到地方,对信用修复的关注越来越多,说明信用修复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北京立本美好信用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征信修复机构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能,严格依照征信法规要求,针对失信主体信用报告中的不真实、不准确或超过留档期限的非恶意的、违约类的失信行为开展异议处理流程,代表失信主体与征信机构进行沟通,争取合法合情合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