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本信用对司法失信的信用修复研究之一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依赖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双重制度的复合作用。延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脉络,信用修复制度经历了从笼统界定到独立定论的演变,并且作为失信联合惩戒的“退出”机制,揭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权利修复的价值目标。
        无疑,在“司法+大数据”控制视域下,实现信用修复的价值目标,需要释放大数据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初始控制、对信息隐匿的过程控制、对信息删除或屏蔽的结果控制等全域控制功能。目下,掣肘于大数据在信用修复中突显的初始判断不周延、过程控制不周全、结果控制不彻底等弊端,致使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仍然面临着制度和技术上的壁垒。
        对此,亟须从遵循比例原则、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疏通大数据技术障碍、加强文化舆论导向等方面推动信用修复。


        立本信用的司法记录删除修复服务,银行、央企、国企贷前调查中,裁判文书、司法诉讼记录、被执行人记录、欠税记录等成了影响企业信用的关键风险点。大量的诉讼记录,从侧面反映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特征。由于信息的公开性特征,不良记录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拉低了品牌信任度。立本信用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帮助企业删除这些诉讼记录、被执行人记录,消除企业风险,为全国众多企业删除了司法记录,为客户贷款、合作、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带来有效的帮助。立本信用可删除的诉讼记录类型有:立案信息、开庭公告、法院公告、裁判文书、送达公告、终本案件、被执行人、限制消费(限高)、失信人、限制出境、司法拍卖、股权冻结等等。立本信用可删除的诉讼记录国家公示平台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信用中国联合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钉钉企典,企业预警通、小蓝本、企通查、建设通、鲁班通等;以及社会媒体、自媒体采集或引用的司法诉讼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