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本之道

立本信用文化理念 - 守道·立信·致远 | 信用修复的哲学与使命

守道·立信·致远

立本信用文化理念与信用修复哲学

守 道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论语》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
——《左传》

天行信、四时分,地行信、草木生,人行信、天地宽。

理 念

促进平衡

促进惩戒、偿还、修复的平衡,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机制。

树立观念

树立知信、守信、用信的观念,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信用愿景

法治化路径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中国信用修复法治化进程,确保每一项修复服务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市场化发展

以市场思维和市场方式开创信用修复服务,推动中国信用修复市场化运作,激发行业活力,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

发展性视角

以发展眼光看待失信主体,贯彻惩戒与救赎的辩证统一,给予失信主体纠错机会,帮助其重返诚信轨道。

权益性保障

维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引导信用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包容而有序的信用生态环境。

立本观点

挽救失信,警示潜在失信,改善社会信任关系。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社会需要信用秩序,和谐、稳定、互信的社会发展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信用修复的本质是找回信任关系。失信主体通过开展信用修复,在生产生活、社会管理等活动中重建和恢复与社会公众、监管部门、交易对手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个信任关系重建的过程中,失信主体需要付出很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去重建和修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失信主体以后要及时关注、努力维持、积极提升并珍惜自身信用状况。
“信用修复在中国刚刚起步,要倡导合法经营,在经营中总结个人信用修复的规律,为中国信用建设献言献策。”
“实施失信惩戒的目标并不是要把失信人永久地钉在耻辱柱上,在美国的信用法律制度中,专门设计了信用修复机制,从而让失信主体有纠正错误、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需要信用修复为代表的服务机制和机构帮助用户提升信用水平,改善乃至消除非恶意违约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做到惩戒与救赎并存。”
“对于已具有一定规模的失信群体,如果长时间不能给予其有效的修复信用的机会,既有违公平正义,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要更加注重信用激励和信用修复,从而促进惩戒、教育、修复之间的平衡,积极引导全社会真正树立知信、守信、用信的观念。”
“失信惩戒,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修复信用。信用修复,这实际上是惩戒失信、奖励守信的内在要求。有进有退,才能帮助更多人明晰守信与失信的边界,失信惩戒也才能体现价值。所以,规范信用修复,为信用改善者提供‘退路’,既是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失信惩戒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 立本信用